2016年6月12日 星期日

哀悼劉師述先先生

哀悼劉師述先先生


初次與劉述先老師見面是一九七一年。劉先生是應當時主持新亞哲學系的唐君毅和牟宗三兩位老師之邀來香港訪問,我是新亞書院哲學系二年級的學生。當時徐復觀先生也在新亞書院,當世鴻儒同在,應是新亞書院在當代新儒學的歷史上最燦爛的一段日子。劉先生在此巨星貫日月的新亞書院,卻仍然吸引了不少新亞書院的學生:日後,馮耀明兄是第一位跟劉先生寫論文的碩士生,我是第二個,以後自然難以計算了多年之後,鄭宗義兄應是劉先生離開中文大學的晚年的關門弟子。當時劉先生主要是開講中西文化與哲學之比較,特別是文化哲學與詮釋學,對我的學術發展影響很深遠。當年新亞書院在唐君毅牟宗三二師的影響之下,文化哲學是讓人興發而又敬畏之事業,實是無窮無邊的領域,但也是回應當前中國文化與哲學受到嚴重挑戰與摧殘所必需回應的課題。劉先生的講學給我很大的啟發,不但讓我感受到西方學風中嚴謹的學術文獻的考核與專業講授實確立了我對文化哲學與詮釋學的長期研究的目標一九七四年唐、牟二師自中文大學退休,我進入碩士課程,而劉先生正開始從美國南伊利諾州大學回港任教,我在一九七六年完成的碩士論文是由劉老師指導,寫的是卡西勒的科學哲學中有關新康德學派對現代科學的因果原則的論述與詮釋。當年我已收集和研讀了卡西勒的重要著作,尚未能全力以赴,但完成文化哲學的理想,成為日後念茲在茲的心願。近年才重拾詮釋學的教學與研究,但人生時日無多年青時的大願,完成無日,而師已逝實深感有負初心。
一九七六年完成碩士課程之後,我與一群朋友去創辦了南山書屋以文會友。一年之後得劉老師之推薦和提供的研究計劃的兼任助理之資助遠赴美國到南伊大讀博士也住在學校稱為「南山」的宿舍南山回學校本部不遠路況清靜多樹四季景況分明,實有興發情志之天地默化於其中據聞劉先生初來美時也住在此間。我在南伊大求學時,劉先生常來回美國和香港台灣之間,主要借調到香港中文大學,沒有在南伊大開課只偶然值劉先生回美才能相聚嗣後劉先生正式回到中文大學任教,我在畢業後則因牟老師之囑,去了東海大學哲學系任職。東海大學也是劉先生早年從台大碩士畢業後,與牟徐二位老師共同任教杜維明先生受學之地更是劉先生與劉師母相遇之處得遇南伊大訪台教授之處,並因而被邀到美國攻讀博士並留校任教,直到回香港新亞書院為止。在東海數年間,更多聞當年師生間許多逸事一九八五年我回香港中文大學教育學院任教,時劉先生仍在中文大學主持哲學系,後晉升為講座教授,又得以時相從遊。一九九六年我離開中文大學去另一也稱為中大的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出任所長,不久劉先生也從中央大學退休,到中央研究院文哲研究所任研究員以及在台灣多所大學為講座教授,因而也有較多機會在台機會相聚。
我在中央大學主要推展中國哲學現代詮釋與應用倫理學的研究由於所內教職不多因此,除了借助中文系的朋友相關的中國哲學課程之外,更請得劉老師來中央兼課以幫助培養哲研所的研究生。劉先生遠在中研院所以我只安排每學期第一次來中央上課敦請劉先生來開講之後則由學生到中研院或政治大學聽課中央不少研究生都受教和受益於劉先生之講學。劉先生對學術之忠誠與嚴格的學術要求,相信會使不少朋友不太敢邀請劉老師來參加論文口試我偶爾有相關的題目也邀請劉先生為碩、博士班同學的畢業論文進行口試一次因為一位博士生的論文在使用西方學術慣用名詞有不合之處,劉先生堅持不予通過。我當時是所長,但並不是論文委員成員,後經主持口試的朱建民兄協調,劉先生才同意由我作後續保證修訂,才勉為簽字通過。劉先生自不是對任何學生或老師有任何成見,但出於學術之忠誠不會為任何有學術錯誤的論文背書,實是學界的典範這位博士生的論文實很有功力,日後也發展很快早已成教授在宋明儒學的學術成就也很有可觀
劉老師到中研究後大力推動儒學研究,與李明輝林月惠共同推動了多個重要而且有成果的學術研究計劃,幫助中研院文哲所保持儒學研究的前沿地位,影響遠及大陸、日、韓,和歐美在過去十多年間,逢中研院文哲所有學術活動我都盡量去參與主要是能藉此得與劉老師一聚間或在中研院活動中心共進午餐,以慰孺慕之情這兩年,劉先生因眼疾影響健康情況日差,但仍然堅持每天準時到中研院文哲所教學與研究我們在去年十月(二○一五年)舉辦的第十一屆當代新儒學國際會議,劉老師在主題演講之後即匆忙用過簡餐要準時趕去政治大學為學生上課絕不容許任何延誤這是我常自愧努力而學不到的地方,中央大學的學生都知道李老師是最不守時上下課的
我本南方小島上一蒙眛小孩,生於大時代動亂之末,享受到二戰後香港最繁榮和社會往上流動最佳的時代,更在此小島上得遇唐徐三位當代大師,又得跨越時空數度相從劉老師,其間四度與劉先生之人生軌相交業力之不可思議如此。回想四十年前相從之初,劉老師正英姿發生命之事業正在大開大闔之中,我尚在青年受到如此巨大的啟發亦有為往聖繼絕學之志月前一位當年一同受學於劉先生的舊友專程從巴黎來台拜祭牟老師得知劉先生在中研院即一同驅車來探問也在中研院進午餐。劉老師近年腿力日弱但仍堅持以走路的方式,慢慢走到活動中心。劉老師以前都堅持不用我們摻扶,也不拿拐,當天總算是拿了可作支持用的雨傘,回程時相信也實在是太累,才勉為同意讓我開車送到文哲所門口下車。月惠說劉師母也已聘請了一位外庸來照顧我們心下稍安。但劉老師食量很少,面容已無復當年的圓勁身體實已很瘦弱,扶他臂膀時心中實感難過。
不到一個月,不意六月六日晚上下課後碧坤告知李明輝兄來電家中,說劉老師已於早上睡中辭世!痛哉!
                                                                                                      門人李瑞全敬悼

(按:本文乃應鵝湖月刊六月份即刊行的悼念劉述先先生之專號而作,現貼於此以誌悼念之情。)

2016年4月21日 星期四

利他主義之意義與根源*

李瑞全教授
國立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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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作為一社群物種,人與人之間自有許多共同生活的必要的互助行為。此種合群互助的社會生活是人類在自然界的生存競爭中得以成功的因素之一,也許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許多觀察和研究都指出人類有一自然感受他人的痛苦或需求而自動自發提供援助。一些心理實驗觀察出小孩在二歲時即表現出幫助他人的行為此種援助常出於為他人而為,沒有先存在得到回報的計算才做的行為。雖然在幫助他人時,我們常會同時感到喜悅,這或是我們的自然生命中本自有一種對促進生命的健康的行為產生正面激勵的感受但沒有理由說我們是為了得到這種快樂才去幫助他人即以得到自我滿足為幫助他人的原因。

人類之能在自然競爭中生存,以至能超出其他物種而成為最優異的競爭生存的物種,與人類能群體合作有很大的關係。最能代表這種評估的莫如荀子所明白表示的:人力不如牛,走不如馬,而牛馬為用,是因為人能群。而人之有異於其他物種的是:人是有氣、有生、有知、有義。義是指人之生而有的稟賦即能以禮義來結合的群體,因而能發出巨大的群體力量,可以克服一切環境困難,而勝過一切其他物種。以現代生物學的用語,這種能群的特性已是我們生而有的一種本能,可說是在我們的基因中遺傳。

任何生物物種都有一種保護自己後代生命的本能,否則此一物種即不可能繁衍下去,應早己滅絕很多物種都有一種本能的表現,特別是孕育後代的母親為了保護自己的下一代而不怕危險,甚至不惜犧牲以保存下一代的行為,這在我們觀察到的高等動物尤為常見。人類也不例外。人類對自己後代的生命似乎有更強烈的愛護的表現。這種願意為後代的生存有不同程度的自我奉獻以至自我犧牲,很明顯不是為了自己的自利或要取得回報才有的行為。這即是利他行為或利他主義(altruisim)在生物界,包括人類在內的高等動物,為自身之外的他者之自願犧牲奉獻,是自然而有的利他行為。而這種利他行為常是伴隨一種對他者的同情共感而出現這種同情共感的感受力量,是促使我們去行動的力量。但它並沒有先設定如何回報或得益才出現的感受。依孟子之說我們見孺子之入於井,內心即自然而且是當下即呈現出的怵惕惻隱之心,即是此種同情共感的表現。孟子的觀察指出,這種怵惕惻隱是內心的一種不安不忍,即不忍他人生命受傷害的心的表現,而這無待於所感知的小孩或嬰兒的種族、性別、美醜、階級等,以至無視於有沒有他人在旁觀看到,等等外在因素,而且是當下即呈現,根本沒有思考反省的餘地。這種怵惕惻隱之內在的隱痛儒者稱之為感通。它是一種同情共感[1],最強烈的如母親之感到孩子受傷的痛苦時,母親也有同樣,甚或更強烈的痛苦的感受,是所謂親歷其境式的感同身受。而孟子所說的略為拉開一些過度激動的等同身受的痛苦表現,或純粹極度的情緒的震動,因為,孟子所觀察到的是這種感通中還同時含有一種判斷,即此小孩正在面臨一嚴重的傷害----如果掉到深井之內必然受嚴重傷害,以至死亡,因此,此一怵惕惻隱之心即同時提出我們要解救小孩的自我命令,即我有一當下的義務要去救助此小孩,使它脫離此種傷害。這一義務要求是一理性和無條件的要求----實則是還沒有出現反思計劃之前的內心的自我義務之要求。因此,它同時即具有理性和遍普意義的自我要求,而不只是一純然的情緒的波動,不是在當下變成情緒極度激動而不知所已,甚至自己先倒下去而受害。按孟子所述此一義務感受出現,即有一自我要求去完成它,以及如何去完成它,由此而帶出我要如何救助此小孩的合理行動,即如何才可以最好地救助此小孩。因此,此是一有感動之情而且有理智判斷和行動的要求在內的一種內心的回應,由於它出於任何考量計劃之前,它就是無條件地出現,且帶出我們的義務自我要求,因此,儒者以此為道德根源所在。依此而行即是道德的,違反此自我的義務要求而行即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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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以上儒家之說,這種出於不忍人之心或仁心之感通而來的道德行為實無分彼此你我。對他人的同情共感的表現,是感動者與他者在一宛如一體的生命共同的感受之下的共同感受由此而有的義務行動,自然無所謂自利,更無所謂尋求日後的回報之想,因此,它即是一典型的純粹利他的行為。此可見儒家的哲學自然包含利他主義。此種利他實因同情共感的生起時原無人我之分。這也不是一種很特殊的個別的人或人類的表現,在非人類物種的生物界中,實常有此種表現如,當動物餵育它的幼兒,如果幼兒受到攻擊或傷害時甚至有時候其他生物只是接近時母獸都會有最巨大的保護的反應雖然我們不一定能指稱出它的內在情狀但顯然這是母親感受孩子受到傷害如自身受傷害以至更強烈的痛苦而來的反應。這種反應似乎不必有理性能力的伴隨,但它自然對當事人有一義無反顧的要求,而使當事人作出強烈的反應,可以為保護幼兒而不惜戰鬥至死由於人類心靈具有理性和自覺的能力,我們的同情共感即同時具有判斷和自覺的表現由感通而有隱痛與行動的動力,由自覺而知這即是我不能逃避的義務此種自覺應盡的義務的感受常表現為當我們不能回應義務要求之後常會感到悔疚,或拒絕承認做了有違義務的行為,雖然自知有愧於心,但卻難以面對由此可見,這種生命之間的感通是超過我們對自我的利益之上的自我要求。它很自然形成人類社會的一些最基本的規範。

這種自然而有的同情共感的情狀,可說是普遍的,也反映在人類的不同的文化宗教之內由於它原是一種無分行動者與受動者的反應因而具有純粹的利他表現而且對共同生活和生存的族群整體都具有正面效益因此也常被認為是正面的表現,是值得嘉許和應該遵守的行為。此在各種極為不同的宗教和文化中都有類似支持和正面肯定這種利他的教義或法律如不可殺人反對各種傷害他人的不道德行為而且常正面地鼓勵幫助他人特別是幫助弱勢和有需要的人的義務要求,反對自私自利的社會規範。

當然,生命也自然會發展出人我的差別,自我保護也是生命能繁衍的重要機制人類也不能例外,因而人類也常有從自己利益出發的行為。但這種有利自己的行為常被規範在不傷害他人的要求之下。但由於有自利的念頭出現,因此衍生出我們的行動是否真能擺脫自利而行的困擾,或人類是否真有利他的行動。這也是倫理學家長期探討的課題。如果我們在無你我之分之前或在無你我之分的情況下即自然而有這種純粹利他的行為表現,則無所謂人類的任何行都必然以自利為前提。而這實在是我們日常的道德經驗中所常有的事實。主張心理的為己主義實常是用一種化約主義式的詮釋,以為在種種明顯的損己而利他的行為之下,還是有我們不自覺的自利的因素,且是唯一的因素所影響之下的行為。但這種論述顯然是預設立場和環環論證理論上不能成立的,也是不合理的詮釋。至於伴隨心理為己主義而有的倫理的為己主義也是在理論上不一致,也不成立的理論。此在一般倫理學的課本上已多批駁,茲不在此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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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間社會內,利他主義常表現在自動捐助那些幫助有需要的人的公益社群或基金會,在全球的統計中,這種以助人為目的的社群每年收到的捐助都很龐大。雖然這種捐助常是捐給自己所在的社群為主,有的是知道所捐助的特定對象也有是完全不知道捐助的對象以至許多捐助是給遠在他方的無名的受助者。這種利他行為在全世界到處都有,而讓人感動的也常不是捐助的數目的多少,而是捐助者的純粹利他常而且相當克己安貧的表現。雖然這些日常的捐助也常是捐助者行有餘力之下的行動不像出自強烈的同情共感的強烈的利他行為,但由於捐助者實無從由此取得任何個人的回報也實沒有此種念頭才作捐贈此足以表明,人類具有利他行動的表現是無庸置疑的。

在國際學術上,提出有力的學理論證和具有大貢獻的哲學家是辛格(Peter Singer)他早期的《動物解放》、《實用倫理學》和論述救災的多篇論文,成為許多利他主義者和機構的經典,廣泛地促進了全球的解除貧困受災的利他行動,也很有成果。在二十一世紀交接之際,西方不少關懷人道主義和救援的人和機構,開始提出這種利他行動也應着重支持那些更有效益的救援方式或組織,以使這種利他行動有更大的效益,以使更多有需要的人得到更多的幫助。因而有一些組織和團體提出對於捐助應加以有效益的估計,產生多種提供如何評估各種捐助組織和機構的利他效益和評估,以使捐助達到最高的效果。因而開始有「效益利他主義」(effective altruism)之口號。這個名詞正式使用始自支持者在2011年成立的統整的中心,Center For Effective Altruism,陸續有更多團體以此為名。2013年辛格在源自加州矽谷的一個著名的TED (Technology, Entertainment, Design)會議上的主題演講中,正式發揚這個觀念,更進一步促進了利他主義的新的運動,影響力極為深遠。辛格和他的同道並不排拒偏於照顧當前的同情共感而來的利他行動,但更強調一種普世的,無私的利他行動,更以達到利他的最大效果為理想,以儫使更大力改進人間的福祉。

對於利他行動的支持,世界上各大宗教中都會大力支持。在中國傳統方面,如上所述儒家的論述,不但支持純粹的利他行動,也認可使利他行動達到最高的效果,普利萬民。儒家同時更重視利他行動最原初和最基本的支持利他的同情共感中的具體與普遍意涵。由於同情共感的自然而不同的程度,依此感通的開展,而在不可能共存時,作出愛有差等式的利他表現,實現理一分殊的合理要求。但儒家顯然支持這種感通應申展到他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而不會只以自家為界限。孟子實知此一感通並不止於人類,對動物以至各種有情也有感通之道,可以隨我們的分位而有相應的利他的表現。道家之以天地萬物為一體,即無人我物我之分,其行動自然也具有一般所謂利他的成素,不會以利己為限。人之分割自我與他人以至自然整體,正是人之自我束縛和陷於無窮的疏離異化的苦難的根源。道家也自然超越自利的限制。

佛教的支持利他行動可說是更為徹底。依佛教本義,既然無我,則人我之分顯然是虛妄,甚至是人生最大的執着,也就無明與苦痛的根源。修行為基本目的是去除無明,去除自我的執着,因而捨身為人幾是必要的修行之路。菩薩之「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所體現的正是拾己而純粹利他的行為,且進入最多苦難之地獄世界,正是要做最大的利他的報施。而大乘經典中之十地菩薩的修行中,前三地的修行正是以報施與慈悲開始。此種報施自非要受報者的任何回報,而純為解除人間苦難的行為,由此可見佛教對於純粹利他的無條件的支持,而在實踐上,佛教所表現的利他行動,實源遠流長而惠益眾生良多。台灣的佛教界在這方面的努力,所表現出的普世的利他主義,也確見諸全世界。純粹的利他主義,自然無國界之分,也自然祈求使所運用的資源達到最大的果效,在此而言,儒釋道三教都可說同樣完全支持這種「效益利他主義」,也正可與辛格之效益論主張相與為詞,以更增進此種利他主義的高度與廣度。



*本文原刊於<<弘誓>>第140期(2016年4月,佛教弘誓學院發行),頁15-19。
[1] 此種感通在情感上可相比於西方用詞之empathy,但不只是一種emotional empathy,而且有所謂congnitive empathy,以及compassion之義。此種區分,在論述道德根源和利他主義方面有很重要的意義,和有待詳細的分析,在此不能備述,只隨文表達,略過不論。